据路透社报道,谷歌表示,如果在定于4月份进行的审理中能证明谷歌在Android移动操作系统开发过程中侵犯了甲骨文拥有的专利,谷歌愿意把在Android上的收入按一定比例支付给甲骨文。尽管谷歌称法庭指定的一位专家正在计算赔偿数额,但是甲骨文以赔偿数额过低为由拒绝了这个方案,并表示将继续寻求法庭禁令。据谷歌向法庭提交的一份文件显示,谷歌提出对一项12月到期的专利向甲骨文支付Android收入的0.5%,对另一项2018年4月到期的专利支付Android收入的0.015%。谷歌还提出对所涉两项专利支付大约280万美元的赔偿金。

甲骨文是2010年开始起诉谷歌的,指控Android侵犯了它的大量Java专利,这些专利是甲骨文在2010年收购Sun公司后获得的。其中一项专利被美国专利商标局于2011年7月宣布无效。甲骨文还另行起诉谷歌侵犯了它的版权,称谷歌应支付几十亿美元赔偿金。不过,据报道,2011年9月,甲骨文把与这个纠纷有关的损害赔偿请求降低了66%,至20亿美元,其中包括在未来一年里的不当得利12亿美元。谷歌向手机厂商免费提供Android,但是通过在操作系统上销售广告创收。2011年10月,谷歌表示其移动业务正带来25亿美元的年度营收。美国旧金山联邦地方法院法官William Alsup将负责审理此案,在Alsup法官要求双方提出简化审理的方案后,谷歌提出了它的上述方案。